其他房屋統計數字
- 按地區劃分的房屋委員會平房區及臨時房屋區認可居民人數
認可居民人數
註釋:
於財政年度終結時的數字﹔數字計至最接近的百位。
(1) 所有平房區及臨時房屋區已分別於二零零一年七月及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清拆完畢。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2),《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二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171。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3),《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三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171。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4),《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四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