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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註釋: | 政府統計處在二零零五年八月中完成一項工作,就是估計香港國民經濟核算統計數字時,採用最新國際指引處理由銀行所提供的金融中介服務。由於這項統計發展,載於本表內的數字已作出修訂。有關詳情,請參閱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五年版)第386頁「概念及定義」內的「採用最新國際指引處理金融中介服務」。 @ 數字在日後會作出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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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 |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5),《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五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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