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1.
私人住宅單位,是指各自設有專用的煮食設施和浴室(及/或廁所)的獨立居住單位,並按樓面面積細分。
2.
空置量是指在年底進行普查時,單位實際上未被佔用。正在裝修的物業一般都界定為空置。有些單位因未獲發滿意紙或轉讓同意書而未能入住,以致空置。空置量數字涵蓋所有總存量,並非單指新發展項目。
所有樓宇的空置量,都是狂年底普查該等樓宇後計算出來的,但在2004年前落成並已評估差餉的住宅樓宇則另有處理方法。
在2004年前落成並已評估差餉的住宅樓宇,其空置量是根據抽樣調查該等樓宇3%的單位所得結果來推算的。
3. 中/小型單位,是指實用面積為100平方米以下的單位
4. 大型單位,是指實用面積為100平方米及以上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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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是包括村屋在內,而從2002年開始的數字則不包括村屋
資料來源︰
差餉物業估價署處,《香港物業報告》1983
- 1989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
差餉物業估價署處,《香港物業報告》1984,
1998, 1999, 2001及2006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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