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是該年四季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得到的估計數字的平均數。
一九八八至一九九一年數字以一九九一年人口統計調查為基期的人口估計作修訂。
部份勞動人口及勞動人口參與數字根據一九九六年九月公布的人口估計修訂再次編製。
* 數字為該年勞動人口統計調查得到的三月及九月的平均數。
# 數字為一九八一年綜合住戶統計調查及一九八一年人口統計調查得到的八月至十月的平均數。
自二零零零年八月,「居住人口」方法已取代「廣義時點」方法以編製人口估計。追溯至一九九六年的修訂人口數字經已編製。與人口有關由一九九六年起的統計數字,已作出相應修訂。但修訂的幅度則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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