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釋:
(1)
於財政年度終結時的數字。
(2)
數字不包括由一九九八年四月「租者置其屋」計劃下所售出的單位及中轉房屋的租住單位。
資料來源:
香港政府統計處(1999),《香港統計年刊(一九九九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145。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0),《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零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152。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1),《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一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151。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2),《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二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167。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3),《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三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167。
香港政府統計處(2004),《香港統計年刊(二零零四年版)》。香港:政府印務局,頁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