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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被收回物業的法定補償及解決因收回土地而引致的糾紛
2015年3月24日 ;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 ; CB(1)650/14-15(08) -
市建局項目已遷出租戶
(i)申請援助計劃的租戶數目; (ii)獲得安置的租戶數目; (iii)獲得特惠金補償的租戶數目;及 (iv)不符合援助計劃的申請資格,但獲發搬遷補助金的租戶數目 -
市建局於過去 10 個財政年度收購不足八成業權而獲批准收地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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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重建局獲安置或賠償的住戶數目
按安置/賠償安排,即(v)獲安置於房委會提供的公屋單位、(vi)獲安置於香港房屋協會提供的公屋單位、(vii)獲安置於市建局提供的單位、(viii)獲提供基本特惠金及額外現金補償、(ix)因不合基本特惠金資格,而獲提供相等於政府特惠津貼的特惠金,以及(x)於凍結人口日後遷入,獲提供相等於地政總署於收地時所提供的特惠津貼兩倍的特惠金補償列出分項數字 -
地政總署過去 5 年就市建局的重建項目進行收地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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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當局所提供有關收回按揭物業的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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